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期:05-09  点击:  属于:行业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网是人民群众了解和联系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窗口,承载着司法公开、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等重要使命。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政务网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唯一的正式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9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10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11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1111

 

 

 

法释〔20132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9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

20131022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五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第七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关于我们
扫一扫,关注债权债务律师网扫一扫,关注债权债务律师网
联系我们
400-0087-3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百善律师

手机:13681112315

邮件:79741818@qq.com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民院路225号西南教育培训中心26楼

底部导航
百善知识产权律师网,依托拥有40多年历史的老牌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提供解决百善知识产权的纠纷,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全力利益保障。
百善债权债务网,依托拥有40多年历史的老牌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提供解决百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纠纷,为债权人提供全力利益保障。

百善债权债务网在坚持专业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专业债务律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进行服务链价值再造,为债权人提供便捷、高效、高性价比的债权律师法律服务。百善债权债务网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并不断进行专业复盘,用心参与推广以及律师专业提升交流活动。百善债权债务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服务质量、良好的服务性价比、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国内肿么多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各界债权债务客户来我中心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
百善知识产权律师网在坚持专业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专业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律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进行服务链价值再造,为债权人提供便捷、高效、高性价比的债权律师法律服务。百善知识产权律师网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并不断进行专业复盘,用心参与推广以及律师专业提升交流活动。百善知识产权律师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服务质量、良好的服务性价比、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国内肿么多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各界债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客户来我中心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